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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建质安函〔2023〕39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做好这一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营造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醒,坚决扛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暑期、汛期、假期三期叠加,施工现场作业节奏加快、人员流动加大,易出现思想懈怠而放松管理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警醒,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抓紧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总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灾害教训切实做好汛期野外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报》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汲取山洪灾害教训,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见效,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隐患

各地要认真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要求,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和安全员履职记录,确保安全施工、安全生产。重点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节日期间施工安全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突出抓好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临时用房、围墙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测、维修和保养及时到位,各项安全防范设施有效可靠;加强高处坠落防范,做到施工全过程防护到位,特别是各类临边洞口防护措施到位;严格建筑材料堆放管理,及时排查整治集中堆载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材料集中堆载坍塌事故;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配足配齐消防器材,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三、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方参建主体全面落实责任,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确保节日期间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按规定带班作业。严格监督执法,坚持重心向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消除。要紧盯违规施工作业、违章冒险蛮干等突出问题,严管重处、严厉打击。对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重大风险隐患管控不力,应发现未发现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倒查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按安全管理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应急保障,严格值班值守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反应迅速。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对突发事件快速有效应对、高效有序处置。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5日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