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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职能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积极研究探讨、宣建筑市场创新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一)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建筑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培育、壮大、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的意见、建议,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二)引导和推动企业面对新形势下的市场环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经营方式,积极转型升级,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化等新技术的建设与应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制订行业自律公约职业道德准则等行规行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建立会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开展会员信用等级评价,督促会员守信合法经营、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

组织开人才培训、业务交流、学习考察、研讨、学术交流、观摩交流、行业知识竞赛、技术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五)积极选树行业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六)参与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

(七) 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程或导则的研究工作;

(八)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供政策咨询与法律咨询;

在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中提供专业服务;

(十)加强与国内外、省内外同行业组织的联系,开展行业发展、行业合作与交流,为会员搭建平台,鼓励和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十 编辑出版《河北建筑市场研究》会刊、资料汇编、教材、指导性工具书籍,制作相关音像、影像资料主办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加强行业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和本会党组织的新型关系,发挥党组织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承接政府及其管理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