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请 登录 注册   

河北省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造价鉴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鉴定质量,促进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评估机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结合我省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工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办法查验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合法性、独立性,鉴定行为的客观性,鉴定成果的公正性。

第三条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工作遵循参评自愿、自律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结果可供各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入库和调整时参考使用。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在河北省、成立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工程造价鉴定活动的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单位会员。

 

第二章 评分内容

 

    第六条 推荐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评分内容包括: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基本情况、工程造价鉴定业绩、工程造价鉴定成果质量、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工作行为等。

第七条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基本情况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满足从事工程造价鉴定的基本条件,其内容为:工程造价鉴定负责人职称和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工程造价机构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 工程造价鉴定业绩指鉴定机构近5年造价鉴定业绩数量情况。

工程造价鉴定成果质量查验其鉴定规范执行情况和鉴定意见书质量等。

第九条 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行为其内容为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在工程造价鉴定过程中的奖惩情况。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工作程序分为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专家复核、择优推荐四个阶段。

(一)企业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遵循自愿原则进行申报,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二)专家评审。河北省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荐委员会”)专家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进行打分,每一鉴定机构申报的材料,原则上不少于三位专家参与打分。

(三)专家复核。推荐委员会主任组织推荐委员会专家进行复核确认。

(四)择优推荐。根据推荐委员会评审结果,区分有无司法工程造价鉴定业绩分别择优推荐。

第四章  组织与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推荐河北省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工作由协会组织开展,推荐委员会实施。

第十二条 推荐委员会由具有工程造价鉴定相关经验的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因提供虚假材料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推荐委员会专家与参加推荐活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未主动申请回避,或在推荐活动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专家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因违规违法被有关部门处罚或被省法院取消备案资格未满3年的;

(四)由被取消备案资格、被其他有关部门作出同等或更为严重处罚的专业机构直接演变、更名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成立或控股,原处罚未满3年的;

(五)企业提供虚假评价材料或拒绝接受造价行业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经查属实的;

(六)有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1031日起施行。

 



河北省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评分标准

序号

指标

内容

标准

得分

限额

扣分

限额

1

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基本

情况

60分)

工程造价鉴定

负责人

查验负责人职称、职业资格与鉴定业绩。

1.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得2分;

2.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

3.负责人具有鉴定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10


注册造价师

数量

查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10人得20分,每减少1人减2分,每增加1人加1分。

2.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从业人员≥5人得2分,每增加1人加1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从业人员最多可得10分。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少于5人(含),该项不得分。

30


工程造价机构

管理制度

查验机构管理文件。有质量管理制度得2分;有档案管理制度得1分;有造价鉴定业务作业指导书得1分;有廉洁、保密制度得1分。

5


信用评价

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用评价等级AAA级的,得15分;AA级的,得10分;A级的,得5分。

未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选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参照省级协会信用评价结果赋分。

15


序号

指标

内容

标准

得分

限额

扣分

限额

2

工程造价鉴定业绩

10分)

司法鉴定、

仲裁业绩

查验近5年造价鉴定机构委托书或合同数量。每项业绩1分。

10


3

工程造价鉴定成果质量

20分)

鉴定委托复函、组成人员通知书、鉴定方案

查验《关于鉴定委托的复函》《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鉴定方案》留存存档资料,每项得1分。未提交不得分。

3


现场勘验

鉴定人员按规定参与现场勘验。查验《勘验笔录》等资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出庭质证

鉴定人员应按委托人通知出庭质证。查验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等;不需要出庭质证的项目,或委托人同意以书面形式答复的项目,提供联系函资料。未提供或未说明的不得分。

4


工作沟通、配合委托人工作

鉴定成果符合委托人要求,保质按时完成,顾客满意度高;鉴定人积极主动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交流。

鉴定人积极配合委托人做好当事人沟通、解释工作,积极配合委托人做好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答复工作。

查验联系函、异议复函、顾客满意表等。

不提供的不得分。

4


鉴定意见书质量

鉴定意见书用词准确、无歧义,意见明确。

①基本情况②案情摘要③鉴定过程④分析说明⑤鉴定意见⑥附件内容完整。鉴定确定性意见、推断性意见、选择性鉴定意见使用得当。

6


序号

指标

内容

标准

得分

限额

扣分

限额

4

 

鉴定机构及鉴定

人员

良好行为

10分)

 

表彰、表扬或奖励

5年企业获得的表彰:

1.企业在造价咨询活动中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表扬或奖励,每项5分;

2.企业在在造价鉴定活动中受到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表彰、表扬或奖励的,每项5分;

3.企业在造价咨询活动中获得行业协会表彰、表扬或奖励的,每项2.5分。

10


鉴定成果、典型案例

5年鉴定成果获行业协会优秀成果的,每项2分;入选典型案例的,每项2分。

课题研究及规范、标准编制

企业或个人近5年参与市级及以上造价相关的课题研究、计价依据编制的,每人(次)1分,满分3分。

行业自律

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或与员工签订廉洁协议的,得2分。

调解员

具有中价协或省级批准的工程造价调解员得2分。

慈善公益活动

5年参与救灾、捐款、物资捐赠、助教、助残、扶贫等慈善公益活动,每次1分,满分3分。

5

鉴定机构及鉴定

人员

不良行为

不规范行为

受到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批评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反馈鉴定机构存在不规范行为,经查实每项扣10分。


10

不出庭作证

鉴定人员无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扣10分。


10

拖延鉴定期限

无正当理由拖延鉴定期限,事后改正扣5分;被委托人更换鉴定机构扣10分。查验《委托书》及《鉴定意见书》等资料。未拖延的不扣分。


10

合计

100


 


 

河北省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推荐评分标准

(无司法鉴定业绩)

序号

指标

内容

标准

得分

限额

扣分

限额

1

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基本

情况

60分)

工程造价鉴定

负责人

查验负责人职称、职业资格与鉴定业绩。

1.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得2分;

2.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

3.负责人具有鉴定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10


注册造价师

数量

查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10人得20分,每减少1人减2分,每增加1人加1分。

2.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从业人员≥5人得2分,每增加1人加1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从业人员最多可得10分。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少于5人(含),该项不得分。

30


工程造价机构

管理制度

查验机构管理文件。有质量管理制度得2分;有档案管理制度得1分;有造价鉴定业务作业指导书得1分;有廉洁、保密制度得1分。

5


信用评价

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用评价等级AAA级的,得15分;AA级的,得10分;A级的,得5分。

未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选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参照省级协会信用评价结果赋分。

15


序号

指标

内容

标准

得分

限额

扣分

限额

2

工程造价业绩

10分)

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查验近5年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

1.建安投资五千万至一个亿的,每项得0.5分;

2.一个亿至三个亿的,每项得1分;

3.三个亿以上的,每项得2分。

咨询成果文件原件备查。

10


3

工程造价营业收入

20分)

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按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区间评分,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收入评分表》(附后)。

20


4

咨询企业及

其从业人员

良好行为

10分)

表彰、表扬或奖励

5年企业获得的表彰:

1.企业在造价咨询活动中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表扬或奖励,每项5分;

2.企业在造价咨询活动中获得行业协会表彰、表扬或奖励的,每项2.5分。

10


鉴定成果、典型案例

5年鉴定成果获行业协会优秀成果的,每项2分;入选典型案例的,每项2分。

课题研究及规范、标准编制

企业或个人近5年参与市级及以上造价相关的课题研究、计价依据编制的,每人(次)1分,满分3分。

行业自律

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或与员工签订廉洁协议的,得2分。

调解员

具有中价协或省级批准的工程造价调解员得2分。

慈善公益活动

5年参与救灾、捐款、物资捐赠、助教、助残、扶贫等慈善公益活动,每次1分,满分3分。

序号

指标

内容

标准

得分

限额

扣分

限额

5

咨询企业及

其从业人员

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

在本企业的人员因本企业职务行为受到严重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10

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处以通报、责令整改或其它处罚


10

企业未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和出具成果文件,给委托人造成重大业务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10

企业在造价咨询活动中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提交成果文件,并给委托方造成较大损失


10

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10

企业采用给予回扣、低于成本恶意压低服务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接业务


10

企业与委托方对同一工程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有重大差异或咨询收费标准不同的合同;与当事人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存在欺骗性条款


10

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执业人员与实际执业人员、成果文件签章人员不一致,且未经委托人同意


10

序号

指标

内容

标准

得分

限额

扣分

限额

5

咨询企业及

其从业人员

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

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10

企业泄露、窃取委托方及业务实施中相关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业务资料


10

企业抄袭、盗用其他单位的成果文件


10

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馈赠、贿赂等现金和其他财物


10

企业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损害客户和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10

企业非法用工被投诉查实;企业无故扣押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员工的相关证件,阻碍员工正常流动;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企业职业人员存在挂靠行为


10

企业在“信用中国”等权威信用机构有不良信用记录


10

合计

100


工程造价咨询收入评分表

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万元)

工程造价咨询收入分值

2000(含)万以上

20

2000(不含)~1500(含)

16

1500(不含)~1000(含)

12

1000(不含)~750(含)

10

750(不含)~550(含)

8

550(不含)~400(含)

6

400(不含)~200(含)

4

200(不含)以下

2

注:1.企业成立年限3-5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内工程造价咨询收入的平均值计算;企业成立年限超过5年的,按近5年工程造价咨询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2.相应造价咨询收入财务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