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202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建办〔2026〕4号
相关处室:
现将《202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202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6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强化平台使用,健全制度化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运用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严格工作标准,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对经营主体的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3%,实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30%。有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避免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优化市场监管环境。
(三)深化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抽查。结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预警等情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占比达到90%以上,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完善“一单两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的标注功能和信用标注结果,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自行添加非经营主体、自然人、项目等个性表单内容,实现对检查对象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精准匹配。严格落实检查人员的查前准备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抽查检查质效。
(二)规范实施抽查检查。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强化部门间、处室内部的协调联动检查机制。抽查中对能通过书面核查、网络监测、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管的事项,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优化“冀上执法APP”移动端功能,简化操作流程、支持在线作业同步,实现扫码入企、电子文书生成、检查数据实时上传等高效操作。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严格定人定岗、定责限时要求,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规定,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确保抽查检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杜绝未经市、县部门同意,强制性派发本级检查计划的行为。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要求,受检对象的抽查结果要在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录入监管平台,如实归集到其名下。做到抽查计划、后续处理结果均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确保双随机抽查检查合法有序。
(三)提升监管效能。落实《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强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衔接,对高风险标注主体自动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对低风险、信用良好主体大幅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对抽查发现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增强经营主体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执法监督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发现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同步移交驻厅纪检监察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行业年度抽查检查计划严格把关,明确1名副处长具体负责,全过程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各处室要强化大局意识,严格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坚决克服摇号抽查审核把关不严、现场检查走过场、抽查检查超时限等现象,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在抽查检查过程中要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合规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积极回应经营主体诉求,持续增强企业获得感与满意度。
(三)严肃纪律,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要求,对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不组织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对在抽查检查中造成企业反映强烈、社会负面影响的处室,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2026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