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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征集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市研[2021] 19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探索具备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型升级和参与政府监管模式,提升监理企业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咨询服务的能力,总结试点经验做法,促进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现征集相关经验交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材料内容

1、工程监理企业在承接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中的实践经验;

2、工程监理企业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实践经验。

二、有关要求

1、结合实际,紧扣主题,介绍工程监理企业在承接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和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及如何发挥监理作用,从多角度分享企业管理实践中的创新经验; 

2、图文并茂,言简意赅,对推动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方面有引领作用;

3、篇幅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并提供稿件的Word版和PPT版。稿件应包括以下部分:标题、作者+单位、摘要、正文,正文的结构一般不超过三个级别,分别用“一、二、三……”,“(一)(二)(三)……”和“1.2.3……”,作为序号,不要采用软件中的自动编号方式。

三、其它事项

1、请监理企业结合会议交流资料选材要求,认真总结,积极踊跃参加,交流资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2、企业推荐的书面交流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两份)邮寄至研究会,注明材料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并将推荐资料的word和ppt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研究会邮箱,发送电子文档时请注明“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交流材料”。

3、我研究会收到企业推荐交流资料后请专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联系人:王 崇

电 话:0311-83664366

邮 箱:hbjzscpx@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314室

邮 编:050080

附件: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征集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

2、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交流材料推荐表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征集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docx

2、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交流材料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