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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信用自评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信用自评估活动的通知

 

冀建市研[2022]13号

 

河北省内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监理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健全会员信用评估机制,依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继续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的通知》(中建监协秘[2022]9号),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继续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活动,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会员信用自评估活动的目的意义

    会员信用评估是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建立会员信用数据库,有利于促进监理企业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共同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市场环境,促进会员单位健康成长,推动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信用自评估的对象

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是在协会单位会员范围内开展的活动,会员参与本项活动既是行使会员的权力,也是履行会员的义务。

本次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的对象为未参加首期信用自评估的单位会员。全体单位会员应积极参与这项活动,以信用评估促企业诚信发展,共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   

三、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的依据、标准及内容

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依据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实施意见》,采用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和《信用评估标准说明》。主要包含:基本信息(30%)、优良信用信息信息(30%)、不良信用信息信息(40%)三个组成部分。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资质、团队建设、依法纳税、员工权益保障、员工教育投入、技术装备;

  2、优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获奖、表扬、科学技术创新成果与应用、三体系认证、社会贡献、协会活动;

3、不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违规行为、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考核缺项、黑名单、恶性竞争、信息失真、外地分支机构管理缺失。

评估信息采集时间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止。

四、会员信用评估最后得分计算方式

    最后得分X=基本信息得分×30%+优良信用信息得分×30%+不良信用信息得分×40%。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五、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形式和程序

1、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活动是行业自律管理行为。单位会员登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系统,在系统内按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试行)和《信用评估标准说明),采集信息、量化打分,组成企业信用分,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会;

2、研究会组织专家对会员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核实过程中对资料有疑问的,会员单位应配合提供资料;

3、研究会将核实后的会员单位自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单位会员信用真实情况有反映或质疑的,相关会员单位应核实、纠正;研究会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会员单位自评估结果;

4、公示期结束后,研究会将公示的单位会员自评估分数和公示情况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统一汇总并在会员范围内公布结果,记入单位会员信用档案。

六、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6月1日 -7月30日  会员自评估

9月1日-10月31日  地方监理协会核实、公示、报送

11月1日-12月31日 中建监协汇总、公布结果

  单位会员开展信用自评估相关要求

1、加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单位会员,要严格执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依规开展;

2、会员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单位会员信用评估标准》和《信用评估标准说明》自行评估,不得弄虚作假;

3、河北省内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在7月30日前将自评估书面资料和自评结果报研究会,并对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八、其他

联系人:穆彩霞   王 崇

联系电话:0311-83664095  83664366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附件:

1、附件1 关于继续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自评估活动的通知.pdf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docx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试行).doc

4、附件4   单位会员信用评估申报材料.rar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22年5月16日